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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与教育部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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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1年12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省政府与教育部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N福建日报

本报讯 12月13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在北京签订了《加快福建教育事业发展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新一轮战略合作协议》。省长苏树林、教育部长袁贵仁分别代表双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省委常委、副省长陈桦出席签约仪式。

苏树林说,教育是基础,教育要先行。我们将以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为契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加快福建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为服务全国大局作出更大的贡献。

根据协议,教育部将在八个方面支持福建教育事业发展。在政策、项目、资金、人才等方面,对我省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予以倾斜。共同建设厦门大学和福州大学。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两岸教育合作实验园区,在闽台教育交流合作中创新模式、先行先试。支持我省建设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的地方骨干高校,支持平潭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稳步扩大高校研究生招生规模。在国家职业教育示范学校建设、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等项目对我省予以倾斜,支持开展区域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和招生改革。对我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校安工程、幼儿园建设、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和特殊教育等项目在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支持我省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探索建立非正规教育、无固定形式学习的成果认证制度。支持将我省原中央苏区县和革命老区县农村教师补充培训工作,列入国家“特岗计划”和“国培计划”。

签约仪式上,教育部、省政府、厦门市政府还共同签署了《继续重点共建厦门大学协议》。

厦门市长刘可清、厦门大学校长朱崇实,以及教育部有关司局、省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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