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P04版:莆田新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小车载着两女孩撞石撞车
小伙白天务农 晚上猥亵抢劫
宿舍车间混杂 制衣厂被查封
肇事后先救伤员 算自首吗?
赌徒被抓流涕 原来是瘾君子
学生在宿舍楼遭殴打致伤 学校被判承担一半责任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3月2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车主路上肇事,赶紧送伤者去医院救治,结果在医院被抓
肇事后先救伤员 算自首吗?

 

N本报记者 陈盛钟

本报讯 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为抢救伤者而将其送往医院,最后在医院被警方抓获的情况。对嫌疑人的上述行为是否认定为自首,经常会出现争议。日前,莆田城厢区就出现了这样一个案例,在审查案件时,办案人员对肇事者的行为能否认定为自首,存在不同意见。 车主被抓称自己准备去投案

去年3月11日,成某驾驶小轿车将被害人王某撞倒,随后他下车查看,发现王某已经昏迷,当即拦了一辆车将王某送到医院抢救。后来,王某经抢救脱离了生命危险(经鉴定,王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其间,成某一直在医院等待,交警在接警后赶到医院,看见成某即询问其是否有发生交通事故,成某承认自己正是肇事者。随后,他被带回交警部门接受处理。案发后,经公安机关事故责任认定,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经讯问,成某对自己的肇事供认不讳,但辩解称自己当时准备去投案,只是因为在医院等候抢救被害人而未能及时前往公安机关投案,应认定为自首。

能否认定自首?检察官也有分歧

城厢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林延丰告诉记者,在审查此案时,对成某的行为能否认定为自首,存在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成某的行为不能认定为自首。理由是,成某肇事后没有保护现场,也没有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报警,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中“交通肇事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认定为自动投案”的相关规定。同时,成某虽声称自己“准备去投案”,但其主观上是否有准备投案的意愿不明,且并没有准备投案的客观行为,故也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的情形。

第二种意见认为,成某在肇事后能够积极抢救被害人王某,并在医院内等候时被公安民警抓获,且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应当认定为自首。其理由是,这样处理有利于鼓励肇事者在肇事后积极抢救伤者或财产。如果不认定为自首,倒对那些在犯罪后本有条件抢救伤者和财产却为争取“从宽处理”而放弃抢救前往投案的行为人以自首论,这有失公平。

交通肇事者后来被判了缓刑

林延丰表示,城厢检察机关同意上述第二种意见。该案中,成某在肇事后积极抢救伤员,其目的是为了及时挽救他人的生命,这是最基本的“以人为本”行为,理应受到法律的肯定。成某在主观上并无逃跑的故意,愿意接受交警部门的调查,客观上在有时间、有条件逃跑的情况下,没有逃跑。其行为符合“确已准备去投案”的情形,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本案中,若成某不去救助伤员而在现场等候救护车或交警部门的到来,被害人王某也极可能因为错过了最佳救治时间而不治身亡。”林延丰认为,若成某的行为不能认定为自首,长此以往,会使肇事者为创造法定从轻情节而忙于报警或投案,反而忽略了对伤者的救助,相反,教育和肯定广大车辆驾驶人在交通肇事后积极抢救伤员的行为,争取时间,可以最大可能地保护被害者的生命。

据了解,目前,当地法院已对成某交通肇事一案作出判决,认定成某属于自首行为,并判一年半,缓刑两年。

 
3上一篇  下一篇4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