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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剂的关键不在“通俗易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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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4月2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添加剂的关键不在“通俗易懂”

 

N何勇

在经过一年过渡期后,国家强制性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于本月20日起正式实施。通则规定,食品标签中应标示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等内容,特别要求所有食品添加剂必须在食品标签上明显标注,并且使用“通俗名”,让消费者看明白。记者采访发现,消费者对食品添加剂太多表示担忧。(4月23日《京华时报》)

一些食品企业在添加剂说明上打擦边球,用专业学名,导致消费者完全看不懂。从这个角度说,规定添加剂必须“通俗易懂”有助于还消费者知情权。不过,添加剂“通俗易懂”并不是食品安全的保证书,有了“通俗名”也不等于食品就安全放心。

道理很简单,没有企业会傻到把违规违法使用的添加剂或添加剂超标情况标示在包装袋上,比如之前的三鹿奶粉添加过量三聚氰胺,多年来一直秘而不宣。这意味着,即使实行添加剂“通俗易懂”新规,也无法保证公众及时得知食品中是否使用违法添加剂,以及添加剂是否超量。

消费者不是专家,对添加剂的安全性了解不多,所能知道有毒的只是那些经常“惹祸”的添加剂,对绝大多数很少在媒体报道中出现的添加剂一无所知——如果消费者不知道添加剂的使用是否合法、安全,“通俗名”不过是聊胜于无。

因此,监管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关键不在于添加剂“通俗易懂”,而在于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加大对食品的抽检力度,并及时发布抽检结果;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惩,绝不手软,更不包庇袒护。

只有职能部门积极当好“看门人”,提高食品企业违法成本,食品企业才会严格按照规定使用添加剂。不然,再多的新规政策都可能沦为一纸空文,添加剂“通俗易懂”也就失去任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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