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练仁福
本报讯 昨晚,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2012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方案提出,经国务院批准,2012年,全国发行250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核定福建省债券规模60亿元(不含厦门10亿元,下同),比2011年增加13亿元,增长27.7%。债券资金分配上,具体安排如下:
(一)安排8亿元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二)安排16亿元支持路网建设。
(三)安排2亿元支持市县校舍安全工程。
(四)安排29.5亿元支持新经济增长区域建设。
1.安排8亿元推进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发建设。
2.安排11亿元支持三明生态工贸区(8亿)及支持南平武夷新区(3亿)建设。
3.安排4.5亿元加快泉州(2.5亿)和漳州(2亿)台商投资区开发建设。
4.安排4亿元支持泉港和古雷石化基地建设,各2亿元。
5.安排2亿元支持宁德钢铁基地建设。
(五)安排2亿元扶持部分市县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安溪湖头光电产业园和连城光电产业园各1亿元。
(六)安排0.5亿元支持长汀县河田镇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
(七)安排2亿元用于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省级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