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吴智飞 通讯员 姜磊磊
本报讯 2011年4月,莆田荔城黄石镇多户村民回到家中后发现家中房门大开,室内一片狼藉:黄金首饰、现金乃至烟酒、手表等值钱物品均被一扫而空。半年时间内,竟然有12户人家被窃贼登堂入室。
很快,公安机关通过指纹比对等手段于2011年11月将这个胆大包天的窃贼徐某抓获归案。荔城法院经审理查明,徐某自2011年4月6日起开始驾驶二轮摩托车入户窃取他人财物12起,价值计约19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