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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下月启动公租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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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1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榕下月启动公租房申请
管理办法昨发布,列出四类人群申请条件,一个家庭只能租一套
 

N本报记者 阙文龙

关注理由:昨日,福州市政府正式发布《福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办法》11月1日起施行。相关部门目前正在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意见,下月启动公租房申请,具体申请时间会对外发布公告。

哪类人群可以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到哪里申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租赁的价格是多少?租赁时间多长?昨日,记者就市民关注的话题采访了有关部门。

【焦点】公租房保障四大类人群

福州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主要有四大类人群,包括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专业士官、引进人才、环卫公交困难家庭等。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申请人具有福州市五城区居民户籍(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且申请之日落户时间已满3年;申请人在五城区工作、生活;申请家庭在五城区年收入、财产、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市政府确定的准入标准。

外来务工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申请人不具有福州市五城区居民户籍或属于五城区农村村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申请人在五城区务工且在五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6年,或属于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五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1年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申请家庭在五城区年收入、财产符合市政府确定的准入标准;家庭成员在五城区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申请人属于在福州市五城区范围内的省、市、区属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且已转正定级的在编工作人员;申请家庭在五城区年收入、财产符合市政府确定的准入标准;家庭成员在本市五城区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现役专业士官、引进人才、环卫公交困难家庭

福州市五城区范围内部队现役专业士官,在福州市登记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引进且经人事部门认定的紧缺急需人才,具有硕士学位以上(含硕士)或中级职称以上(含中级)的技术人员,以及环卫、公交等行业的住房困难家庭,由政府提供一定数量的公共租赁住房予以定向保障。

以家庭为单位申请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每个家庭确定一名年满18周岁、在本市五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家庭其他成员的收入、财产和住房建筑面积应当与申请人合并计算。一个家庭只限申请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家庭收入”是指申请之日前连续12个月家庭成员的全部收入总和;“家庭财产”指的是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财产,主要包括存款、机动车辆、有价证券、生产经营性单位股权及其他各类非住宅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是以申请家庭成员拥有的私有住房的合计建筑面积除以申请家庭成员人数计算确定。

三种情形不得申请

《办法》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公租房:

申请之日前5年内家庭成员有房产交易行为(含买卖、赠与、离婚析产等)的,交易时间以房产登记机构登记时间为准;

申请家庭成员已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集资房、解困房、房改房等政策性实物住房保障的;

申请人与配偶已离异,但离异时间不足2年的。

到哪里申请?需提供哪些材料?

根据《办法》,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向居住地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诚信承诺书以及家庭收入、财产和住房查询授权书,并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人所在的工作单位可以组织本单位职工统一进行申请。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如实填报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并按照下列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异或丧偶的还应提供相应证件或证明材料;工作单位提供的受理申请当日前连续12个月的收入证明和有权单位出具的未享受政策性实物住房保障情况证明;申请家庭现住房证明材料。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异或丧偶的还应提供相应证件或证明材料;工作单位提供的受理申请当月前连续12个月的收入证明和劳动合同以及有权单位出具的未享受政策性实物住房保障情况证明;申请家庭现住房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缴交凭证等证明材料;属于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的须提供毕业证书。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异或丧偶的还应提供相应证件或证明材料;工作单位提供的受理申请当日前连续12个月的收入证明和有权单位出具的未享受政策性实物住房保障情况证明;申请家庭现住房证明材料;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和转正定级的证明材料。

【解读】

热点1:公租房房源在哪?

相关部门透露,公共租赁住房的配租标准按照申请家庭人口确定为:一人户配租45平方米户(套)型,二人户配租55平方米户(套)型,三人以上(含三人)配租65平方米户(套)型。

记者了解到,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筹集公共租赁房的房源,房源主要是新建的保障房项目配套建设的公共租赁房、市中心部分公房等。在今年省里下达的福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中,公共租赁住房有7419套。此外,目前福州也建成了一批公共租赁房进行轮候配租,将分批次提供给符合条件的人申请。据了解,福州的公租房房源具体包括东山新苑、福湾新城等。

热点2:租赁价如何确定?能租多长时间?

根据《办法》,福州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租金水平以保证正常运营和维修管理为原则,并实行动态调整,具体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财政、国有房产管理、房产登记等部门核定后,报市政府批准执行,并向社会及时公布租金价格。

据知情人士说,租金要让保障对象都负担得起,否则价格就变成了最大的门槛;低了也不行,要通过租金争取平衡平时房屋管理、维修的支出,政府不可能像负担廉租房一样负担这么大规模的公共租赁房。目前,北京等许多大城市是根据同等地段房子市场租金的70%来确定公租房的租金。福州公租房的租金,也肯定比同地段、同样品质房子的市场交易租金低。

此外,根据《办法》,租赁合同有效期一般为3年。在合同有效期限内,承租人可以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热点3:承租多年后:是否可购买租赁房?

有关人士说,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不能租廉租房、不符合申购经济适用房又买不起商品房,刚刚毕业,收入低,没有积蓄,买不起房又租不到便宜、稳定的房子的人,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夹心层”提供租赁。所以,承租多年后是不能购买公租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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