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53版:今日时评
3上一版  下一版4
 
“尝尝钓鱼岛海蜇的味道”
“不粘锅”夫妻
“吃口转内销”与“把经费关进笼子”
治理欠薪首先治政府工程欠薪
□读者反馈
网友说话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下一期4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1月2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今日时评人物榜
治理欠薪首先治政府工程欠薪

阿华/图
 

N浦江

今日人物:老何

上榜理由:这名河北农民工讨薪,却被劳动监察部门呵斥

农民工老何的工钱被拖欠6年,他每年都会到河北遵化市找欠薪单位和劳动监察部门讨薪。近日,他再次去讨薪,却遭到呵斥。呵斥他的是遵化市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他们一听说老何的工钱是当年盖遵化市职教中心时欠下的,便以“政府工程欠薪我们管不了”为由拒绝提供帮助。老何只好黯然离开。(1月23日《京华时报》)

本该为劳动者维权的政府部门,其工作人员对待讨薪农民工却犹如凶神恶煞,这是何等讽刺?

一说到农民工被欠薪,人们往往把矛头指向包工头、施工企业,其实很多时候,包工头拖欠农民工的钱,是因为施工企业拖欠包工头的钱,而工程发包方又拖欠施工企业的钱,最棘手的是,这个工程是政府部门投资建设的——老何遇到的就是这种情况,劳动监察部门不敢管。

所以,治理欠薪,首先需要正视一个尴尬的事实:农民工被欠薪,很大一部分是政府部门在欠薪,地方政府既是清欠者又是欠薪者,很难指望他们自觉清理自己的欠薪。

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增设恶意欠薪罪,可在现实中,被判此罪的个人和单位寥寥无几——恶意欠薪罪的构成要件之一是“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可当政府部门欠薪时,尤其是地方政府欠薪时,哪个监管部门敢责令其支付呢?

 
3上一篇  下一篇4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