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王林成 实习生 郑甜心
本报讯 福州市中学本周末将进入寒假,但几天前,福州黎明中学的高三学生却接到了一份寒假补课的通知。
近日,黎明中学高三学生张同学(化名)向本报反映,“通知以‘福州黎明同声书斋’培训机构的名义下发,上课地点在这家培训机构的教室,其实就是在黎明中学学校食堂里辟出的三间教室。”
校方表示课程是培训机构的
张同学说,整个年级的学生都收到了一份“辅导班通知”,称将开展为期10天的假期补课,一天8节课,一节课8元,上课老师均为本校的教师。
昨日,记者又联系上了黎明中学一名高三学生,该同学也表示的确有收到“辅导班通知”,辅导班开班通知是以“福州黎明同声书斋”的名义下发的,具体的办班时间为1月27日—31日以及2月2日—6日,文理科学生各补习6门课程。
对此,福州黎明中学的一位负责人表示,校方并没有组织寒假补课,学生收到的单子是名为“福州黎明同声书斋”的培训机构发放的。上课的地点也不在学校的教室内,而是在“同声书斋”的培训场所,而且报
名并非强制的。
学生质疑机构和学校其实是一家
对于校方的说法,受访的学生均表示:“学校和培训机构就是一家的。”
“如果我们不报名,可能就会在课程进度上比其他同学落后。”一名受访学生说道。针对学生反映的补课地点就是学校食堂里面辟出的三间教室的情况,记者试图进入福州黎明中学查看,但被保安拦在了大门外。
从一名校方工作人员口中,记者了解到,和福州黎明中学一样,“同声书斋也是属于黎明集团的,上课场所也是集团提供的。”
福州市教育局日前曾发出通知,严禁中小学校在寒假期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针对黎明中学的情况,记者咨询了福州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解释道,如果学生是在校外的正规培训机构补课并且学校没有强制要求参加,就不属于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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