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7版:民情一线通
3上一版  下一版4
 
店铺凿承重墙做隔层
将尽快更换老化井盖
竣工不到两月 路面又开挖
被改建老宅已停工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2013年3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买下文保单位 私自改建”追踪
被改建老宅已停工
业主的亲友称,买房在先,文物部门定级在后;部门称,产权人改建前应先报批设计方案
 

N本报记者 陈燕燕 林丹 实习生 王路遥

本报讯 19日,本报曝光了福州台江区下杭路238号的一处文物保护单位去年被转卖后,业主闭门改建一事(详见3月19日A15版、20日A23版)。见报后,工人立即停工,业主的亲友陈先生也邀请相关部门入户查看。

昨日,记者再次来到下杭路238号,这栋老宅面积近2000平方米,有三进木房,但门口的三层砖楼已经开裂,楼板大多塌陷,土墙倾斜开裂,木头横梁腐烂,在后院,搭了一半的木房已经停工。

陈先生说,业主也姓陈,目前在加拿大,去年,业主通过拍卖买下这栋老宅,并于同年12月20日取得土地证、房产证,但他们事先并不知道这是文物保护单位。因为房屋年久失修,他们担心出现安全隐患,才进行修缮,更换了一些腐烂的瓦片、木头,安装了排水管,在后院重砌木房,但没有拆除重建,原计划今年6月完工。

台江区文体局卓局长说,这栋老宅建于清末,有100多年历史,在2009年的一次文物普查中,下杭路238号已作为“上下杭3号建筑群”的文物点被登记在册,但一直未定级,直到今年1月28日才通过相关文物部门的审批,定级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该老宅产权变更时,文体局并不知情。陈先生作为产权人,有权改建老宅,但应向文保单位逐级报批设计方案。

 
3上一篇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