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邱岩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在“”栏目推出的不到半个月时间内,已经有超过400位热心读者致电本栏目热线咨询。
其中,税费、过户、合同纠纷成为购房人群中最为关注的三大问题,同时“新国五条”细则后续政策也是大家所关心的热点话题。
而本期的四个热点问题,记者也特别邀请家天下房产交易部经理蔡莉莉为大家解答。
136××××4914 庄小姐
问:我已经被限购了,现在我父母要将房子赠与给我,会不会受限购令影响呢?
蔡莉莉:没有问题,赠与不受限购令影响。
186××××6266 王小姐
问:以公公名义买房,办贷款也是写他的名字,现在交房,产权想做成我们夫妻双方的名字,行不行,需要什么费用吗?
蔡莉莉:不行,只能产权证办出后以赠与或交易方式过户。交易过户缴纳税费与普通买卖税费一样,而赠与所花总费用=公证费(指导价2%)+契税(指导价3%)+交易手续费(6元/m)+工本费(85元)。
137××××6277 林小姐
问:我的房子是2006年和前夫一起买的,当时房产证是写两个人的名字,到2010年我们离婚,房子产权全归到我名下,那现在我的房屋产权年限还能算满五年吗?
蔡莉莉:离异变更的产权参照上次买卖时间计算,本次只是变更,没有涉及买卖,所以不参照本次变更时间,也就是说产权年限还是按照2006年开始来算。
1370××××583 严先生
问:我看中了福湾新城春风苑二区的房子,是经济适用房,但这套房源的产权证还未办下来,如果先定下这套房子,明年房东拿到产权证,能否立刻过户到我名下?
蔡莉莉:经济适用房必须2007年6月7日前办证才能上市交易,并且要到土地局窗口补交一笔土地出让金,之后办证的暂不能交易,所以该客户就算定下了这套房子,房东明年拿到产权证,也不能过户到他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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