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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军没有374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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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军没有374套房”
其律师称,冻结的房产为丁羽心及其亲友等名下财产
 

N新京报

本报讯 6月9日,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被控受贿、滥用职权案在北京市二中院公开审理。针对起诉书上关于冻结374套房产的内容以及网上“刘志军坐拥374套房产”的报道,前日,刘志军的辩护律师钱列阳表示,这些房产是丁羽心(即丁书苗,另案处理)及其亲友或相关公司名下的财产。

冻结的374套房产

6月9日,刘志军在北京市二中院接受审理。

检方起诉书显示,因被告人刘志军滥用职权罪造成的经济损失,于其他相关案件扣押、冻结共计人民币795536418.55元、235657.22美元、2232021欧元、85251441.44港元、157205.32加元,冻结股票账户9个,冻结房产37套,冻结伯豪瑞庭酒店100%股份和房产337套,扣押汽车16辆,冻结英才会所100%股权、智波公司60%股权,扣押书画、饰品等物品612件。

律师就房产做说明

对此部分扣押、冻结的财物,前日,刘志军的辩护律师钱列阳做出说明,称“这些财产均与刘志军本人无关,是丁羽心及其亲友或者相关公司名下的财产”。

“刘志军除了受贿所得的6460余万元外,其他没有获利。”钱列阳说,如果刘志军利用职权获利,那他就构成了贪污罪,起诉书没有对此指控,恰恰说明这些钱都是丁羽心及其亲属获利的财产。

就刘志军案所冻结的374套房产,钱列阳还特别做出说明:其中337套是伯豪瑞庭酒店的房产,绝大多数是酒店客房;另外37套的所有权涉及十几个人及公司,都属于丁羽心及其亲友以及其他相关公司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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