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P02版:莆田/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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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7月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商家滥用“最”被罚1万元

 

N本报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郑云林 谢靖

本报讯 日前,仙游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对枫亭镇公园路92号的枫亭山海商品店例

行检查,发现收银台上面放着一叠宣传单,宣传单的信息涉嫌虚假广告,该店遂被立案调查。

原来,该店经营者郭某为了扩大知名度、吸引消费者,委托一印刷店印刷标注有“山海珍品行、最纯正的产品、最实惠的价格、最精美的包装、最贴心的服务”等字样的宣传单500份。之后,郭某雇了几人,在人流密集处向路人散发该宣传单。

据了解,依据《广告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的价格、质量、等级、制作成分、性能、用途、有效期、生产者、产地、售前售后服务等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张贴、散发、邮寄引人误解的虚假产品说明书、产品介绍和其他宣传材料。仙游县工商局已于昨日对郭某送达处罚1万元的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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