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务院发布新版《国家核应急预案》,在其中明确规定我国核应急体系由国家、省和营运单位三级核应急组织构成。在应急状态下,特别是重特大核事故发生时,将由国家统一指挥。我国的核事故应急响应分为四级,由低到高依次为应急待命、厂房应急、厂区应急、厂外应急,新版预案在具体采取的措施上做了更详尽的规定。明年上半年我国将根据新版预案,举行国家级核应急演习。 (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