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张志宏 实习生 陈杰
本报讯 “别人都发了上个季度的绩效,而我却没有。”昨日,福州林女士致电本报热线968111称,自己目前还在福州宝龙乐园游乐有限公司上班,公司已经批准了自己的辞职申请,可却不将上一季度的绩效发给她,林女士认为非常不合理。
据林女士介绍,7月中旬她向供职的福州宝龙乐园游乐有限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公司批准了她于7月31日辞职。昨日,公司发放了4月到6月的绩效奖金,可是她却没有收到绩效奖金。
林女士认为,宝龙乐园游乐有限公司的做法很不合理。她说,虽然将在7月31日离职,但绩效是上个季度的,而且自己也完成了上个季度的工作内容,应该拿到绩效奖金。
福州宝龙乐园游乐有限公司王经理称,当初与林女士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并没有绩效方面的条款,所以绩效的发放是按照公司规定进行。而在林女士提供的劳动合同中,记者确实没有看到关于绩效方面的条款。
王经理说,公司有规定,公司的绩效奖金每季度发一次,每季度的绩效奖金都是在下季度第一个月发放,如员工在下季度第一个月将离职,则拿不到绩效奖金。他说,对于7月份没有离职的员工都有发放上季度的绩效,而林女士在7月31日将离职,因此拿不到奖金。
□律师说法
绩效奖金发放法律无具体规定
为福州市劳动争议基层调解机构提供法律援助的陈律师说,绩效奖金确实是和公司的经营效益挂钩的,目前对于绩效奖金的发放,还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
陈律师说,据林女士说其他员工均有发放绩效,如果林女士能掌握福州宝龙乐园游乐有限公司财务部门发放的绩效材料,可以拿着材料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