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去年交270元,今年怎么要交710元了?”陈依姆家住福州仓山区福湾新城春风苑,本月初她被小区物业告知,要交水电公摊费710元。
春风苑物业管理处一李姓负责人表示,陈依姆是2010年入住的,当时物业预收200元作为水电公摊费,之后就没有再收取过,这就产生了一定数额的欠费。所以这次的710元,包含了以往欠费和未来一年12个月的预收费用,数额上没有问题。
(邱也栩 欧亚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