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2版:社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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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烧垃圾 浓烟恶臭袭人
榕三环罗汉山隧道边,新地质大厦装修工就地焚烧废弃的防护网;经记者劝说,工人把火扑灭
工人在工地焚烧垃圾,经记者劝说后工人把火扑灭
 

N本报记者 廖庆升 黄孔瑜 文/图

本报讯 路边工地的围墙内,冒出一阵阵黑烟,昨日上午9时许,福州庄先生沿着三环路从东往西开车,快到罗汉山隧道时,被一阵飘起来的烟雾所吸引,他还以为工地内着火了,于是立即拨打本报热线报料。

记者随后赶到北三环路北侧的罗汉山隧道前,还没等靠近,就看到一股黑烟不时飘向天空,并随着风向往四周散开,伴随着刺鼻的塑料烧焦味道。记者进入工地发现,浓烟来自一处正在焚烧的垃圾堆。垃圾堆长宽各约1米,被各种建筑材料包围,火堆边上,还散乱地放着一些绿色的防护网。

火堆边上一个自称姓李的工人说,这里是新地质大厦建筑工地,大厦外墙刚刚装修完毕,遗留下不少已经不能再次使用的防护网,为了方便处理这些防护网,工人决定一把火烧了,“反正也没太多东西,应该问题不大吧”。

“味道很臭,你没闻到吗?”记者询问。这名工人回应说,味道确实难闻,“不过没事啦,就烧一会,烧完就没有烟了”。

“如果大家都这么烧,那就到处都是烟雾了。”记者劝说李先生将火扑灭。刚开始,李先生并不愿意灭火。后来,记者拿出电话,准备拨打市环保局的投诉热线时,李先生和工友才拿来水桶把火浇灭。李先生最后还表示,剩下的建筑垃圾,他们将会请车子来运走。

庄先生报料,线索费50元

乱烧垃圾这样罚

2002年5月1日起施行的《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规定,在市区、近郊区、集镇等人口集中地区和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以及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由环保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对个人处以500元的罚款,对单位处以3000元至1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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