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锟 通讯员 黄益宏 叶兴旺
本报讯 前日晚上11时许,福清上迳派出所突然驶入一辆摩托车,骑车男子下车后,闯进值班室对民警说,“我被人打了,我要报案。”该男子摘下头盔后,民警发现他脸色很红,口气里都是酒味。经酒精检测,该男子体内血液的酒精含量为20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原来,该男子是上迳镇海头村村民,姓蔡,晚上他在渔溪镇一家烧烤店喝酒,与旁边的顾客发生争吵,并被殴打,回家后他越想越气愤,就开摩托车到上迳派出所报案。民警按照发生地管辖将蔡某带至渔溪派出所报案,同时因其醉酒驾驶,以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将其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