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8版:民生/街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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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骗子”信息贴满小区 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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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3年11月1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把“骗子”信息贴满小区 妥吗
律师表示,如果被贴人确实欠钱不还,贴件人不算侵犯肖像权,但侵犯了隐私权
 

N栏目主持 廖庆升

“这样乱贴,不好吧?”前日,一张张写着“骗子欠钱不还”的身份证复印件,被贴在福州晋安区桂山路名桂佳园小区的公告栏内。居住在这里的李先生感觉碍眼的同时,也怀疑贴复印件的人的这种行为有侵犯别人肖像权的嫌疑。

前日,主持人在小区5号楼前的公告栏内,发现了一张写着“骗子欠钱不还”几个大字的纸,纸的中间,是一份身份证复印件。在小区其他几个公告栏,也有相同内容的复印件。

李先生说,这种情况一个多月前已经出现了一次,纸被物业工作人员撕掉后,现在又来了。他估计,可能是小区的居民欠钱,追债人为了让其还钱才这么做。“感觉像电影里的那种追债手法,让人看了难受。这种做法要是任其泛滥,是不是每个人都可能被贴呢?”

主持人在小区内询问了保安及多位居民,但大家对贴信息的人都没有印象。“肯定是偷偷摸摸进来的,所以没发现。”保安崔先生说。

那么,被贴在公告栏的又是谁呢?主持人按照身份证上的地址“鼓楼区小排宫巷”寻找,发现鼓楼区只有宫巷,但没有小排宫巷这个地方。而在宫巷内,主持人也没找到身份证信息上的梁姓女子。通过警方查询,身份证信息上的女子,户口确实在福州,但目前已经迁移到其他地方,没有留下联系方式。

昨日,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卓文彬律师表示,如果被贴件人没有欠钱不还,贴件人就涉嫌侵犯其肖像权,但如果对方确实有欠钱而且逾期不还,那么,贴件人不算侵犯肖像权。“不过,贴件人把别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乱贴,还是侵犯了隐私权,因为身份证号码和地址,算是个人隐私。”卓律师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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