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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重点区域先行先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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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推进重点区域先行先试
调整平潭行政区划,推进平潭土地管理改革、商事制度改革试点,构建与国际接轨的规范化、法制化的营商环境
 

关键词:闽港澳侨合作

推动闽港、闽澳分别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32.拓展闽港澳侨合作。推动闽港、闽澳分别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ECFA、CEPA双延伸联络协调工作机制,形成政策叠加效应,扩大在金融、物流、旅游、文化创意、工业设计、科技创新以及各种专业服务业等方面的合作。涵养和保护侨务资源,培养侨界新生力量,创新海外闽籍乡亲回乡投资创业等引资引智新机制,进一步汇聚侨心侨智侨力。深化华侨农场改革发展。

关键词:先行先试

加大平潭综合实验区先行先试力度

33.推进重点区域先行先试。继续推动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发挥国家赋予厦门经济特区在改革开放和两岸交流合作中的窗口和试验功能,力求改革创新和深化两岸交流合作新突破。深化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体制改革,创新两岸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合作的体制机制。建设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做大做强对台人民币清算结算群,支持率先建立台湾人民币资金回流渠道。加快厦门东南航运中心建设,建立健全航运要素市场,推动对台贸易中心建设。推进厦漳泉同城化,优化重大产业和基础设施布局。加快构建与国际规则接轨的开放经济体系,提升经济国际化水平。

加大平潭综合实验区先行先试力度。落实和创新对外开放政策,加快实施“分线管理”的特殊监管模式,推进投资、贸易、金融、航运、人员往来便利化。完善两岸“五个共同”合作机制,深化两岸产业合作,探索与台湾自由经济示范区对接。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实验区法律制度建设,调整平潭行政区划,推进平潭土地管理改革、商事制度改革试点,构建与国际接轨的规范化、法制化的营商环境。创新社会管理,构建两岸同胞共同家园。着力扩大国际交流合作,增强产业综合竞争实力。

九、加强政治文明建设,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

关键词:提高立法质量

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

34.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充分发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积极探索先行先试性立法。完善开门立法工作机制,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提高立法质量。

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积极探索和完善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实效的工作机制。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

积极探索和完善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机制,推动代表信息公开,建立健全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代表履职培训、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代表参与常委会活动等制度机制。

完善人大工作机制,通过座谈、听证、评估、公布法规草案等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通过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备案审查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关键词:协商民主

不断增强民主协商的实效

35.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内容,在全社会开展广泛协商,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

不断完善协商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参政协商、社会协商,形成多层次的协商格局,不断增强民主协商的实效。加强我省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

发挥统一战线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完善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制度,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意见。省委根据年度工作重点提出规划,采取协商会、谈心会、座谈会、通报会等进行协商。健全省委、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重要情况通报制度,民主党派省委直接向中共福建省委提出建议制度。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重点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各级党委和政府、政协制定并组织实施协商年度工作计划,就一些重要决策听取政协意见。

完善协商民主制度体系,规范协商内容、协商程序。拓展协商民主形式,更加活跃有序地组织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和民主听证会、民主恳谈会等民主协商形式,增加协商密度,提高协商成效。在政协健全委员联络机构,完善委员联络制度。探索邀请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代表和港澳同胞、海外华侨代表列席、旁听政协会议,网上征求提案线索,委员与网民网上交流等形式,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

关键词:基层民主

规范村、社区组织工作职责,减轻基层负担

36.发展基层民主。进一步完善基层自治组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扩大院落(楼宇、门栋)自治、业主自治等民主形式,完善民情恳谈、社区听证、社区论坛、社区评议等对话机制。规范村、社区组织工作职责,减轻基层负担,优化城乡基层组织运行环境。推动建立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城乡社区制度。

畅通民主渠道,健全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问责等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民主协商,推进基层协商制度化,建立健全居民、村民监督机制,促进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加强社会组织民主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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