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邱也栩
本报讯 日前,福州的许先生从天津一厂家购买了13.5吨的铁管。厂家委托天津一物流公司运输,该物流公司又将单子转给福建合利物流有限公司。12月7日,合利物流通知许先生去提货,现场他和厂家共支付了11000元的运费,此外,合利物流还收了900元的装卸费。
下午3点多,许先生让公司的卡车前去运货,才运了两车,对方工作人员表示要下班,让他们第二天再来。然而,第二天再去时,合利物流却不让提货了。“据说是他们跟天津的物流公司有费用纠纷,没谈清楚。”许先生不解的是,“两物流公司有意见,跟我们没关系啊,我们已经付清了运费。”但合利物流坚持说,一定要天津的物流公司结算完毕,才能把剩下的货交给许先生。
昨日,记者联系到合利物流一章姓负责人,对方表示,天津的物流公司本来在许先生提货当晚就应该把1200元的尾款打来,但是直到现在也没见踪影,因而在账款没有结清的情况下,合利物流有权把货品扣下。许先生要提货得自己去找厂家。
对此,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蔡思斌律师表示,合利物流的做法是不合理的,没有法律依据。合利物流作为托运方,有义务将货物直接交付给收货商户,其无权以与转运方存在纠纷为由扣押第三方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