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浙江宁波,余先生倒车时,不小心刮了另一辆车。经过协商,赔了200元。一小时后,他忽然接到对方电话:“修车师傅说100就够了,多出来的100元给你充话费了。”
@人民日报:“多出来的钱不属于我”,充话费的小伙秦明的诚信令人感动。老人倒地不敢扶、翻车货物遭哄抢……那些见诸报端的“坏事”,常让人慨叹人心不古,然而,社会由人构成,个人言行建构社会道德。如果人人如秦明一样“讲道理”,丑陋自然失去土壤。
@新京报:26日,四川一家网站工作人员陈某因发布官微时将意外死亡称为“命案”,以“扰乱公共秩序”被拘3日。警方称,不管从刑事侦查层面,还是语言文字层面,并不是死了人就能称“命案”。
@新京报:错称“命案”,从专业角度看确实不对;但三人死亡属实,文字的表述错误,普通人未必看得出来,这能扰乱什么“公共秩序”?批评教育足够,动辄把人拘了,引起恐慌,这倒有“扰乱网络秩序”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