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恭璋 通讯员 仓交巡
海都讯 为加快小额人伤交通事故处理,在3月初,福州仓山交巡警大队推出“快处”机制,伤者最快当场可获赔(详见本报3月13日A04版)。昨日,记者获悉,目前市场占有率靠前的三大保险公司均已加入。接下来,仓山警方将会向福州市保险协会建议推广。
昨日上午,仓山警方正式启动与人保、平安、太平洋三大保险公司联合开展交通事故小额人伤快速处理机制。警方介绍,交通事故小额人伤快速处理协作机制适用于在人保、平安、太平洋三大保险公司投保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轻微交通事故中,机动车一方在事故中负有一定责任,并且第三者财产损失1000元以内、人伤协调金额2000元以内,事故双方同意现场快赔处理或伤者经过门诊检查(平安保险人伤协调金额5000元以内)后同意立即快赔处理的达成赔偿协议,民警可以立即制作《小额人伤案件快速处理确认书》,机动车驾驶人即可持《小额人伤案件快速处理确认书》去保险公司理赔。
以往的小额人伤交通事故处理(即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周期长,程序复杂,双方要扣车、扣证,制作调查笔录,制作责任认定,调解赔偿等,同时,到保险公司理赔程序繁琐、时间长、材料多。下一步,仓山警方将向市保险协会建议,在全部保险公司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