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P02版:社会/24小时
3上一版  下一版4
 
危校舍被拆 学生铁棚中就学
电话本“救主”巨款失而复得
“毒虫”为筹赌资 偷摩托车贩卖
购翻新电动车 3天就“趴窝”
以为陪酒女随便 性侵却遭反抗
闪婚闪离聘金八万多讨不回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4月1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以为陪酒女随便 性侵却遭反抗

 

N海都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何小明

海都讯 在酒店吃饭消费时认识了从事陪酒的女服务员,趁送其回家的机会故意将其带至人烟稀少处试图强奸。陈某觉得“陪酒女”应比较开放,没想到却遭到激烈反抗,对方趁机逃脱后报警求助。近日,秀屿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犯强奸罪(未遂),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经查,陈某是秀屿区南日镇人,去年7月7日凌晨1时许,陈某在送刚认识不久的陪酒女小张回家途中,将其带到海堤偏僻处企图强奸,遭到小张的激烈反抗。小张在趁机逃脱后报了警,事后被鉴定为轻微伤。

 
3上一篇  下一篇4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