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赵杨
海都讯 昨日上午,福州城守前路,一辆小车突然驶出咪表位,一辆电动车从后而来,避闪不及,撞凹小车车门。
昨日上午8时许,城守前路中段发生了一起小事故,驾驶员刘先生将停在咪表位上的小车驶出时,未注意到后方电动车,电动车骑手小赵紧急刹车,但没刹住,撞上小车左前车门,小赵也因此摔倒在地,幸无大碍。
正在附近抄告的东街派出所巡逻民警闻声赶到现场,经勘查,电动车基本无损,而小车车门有明显凹陷。民警认定双方各负其责,随即对驾驶员刘先生开具了接处警单,建议刘先生找保险自行理赔。
这下刘先生纳闷了,明明是电动车撞了我的车,应该让小赵来负责赔偿吧?对此,民警作出了解释:根据路权原则,机动车辆必须避让有优先权的行人和有优先权的其他通行车辆。在本案例中,小车驶出咪表位后,左前轮碾过了道路中心线,这一状态已经侵犯到了后方来车的通行权,若发生事故,没有确认后方安全的刘先生肯定负有主要责任;而拥有优先通行权的小赵被小车挡住去路,无路可走,小赵只是负次要责任。
民警提示说,在路边泊车位或是临时停靠的车辆,在驶入道路的过程中,一定要提前打左转向灯并确认后方安全方能起步,切勿因一时麻痹大意而酿成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