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 去年10月,陈女士在福州晋安区远洋路玉美人美容院老板劝说下,购买了一件“有减肥、收缩脂肪功效”的内衣,售价18856元(支付订金5000多元,银行转账支付13000元)。店老板说三到六个月就可见效,并书面承诺若无效可退款。
今年5月,陈女士发现体重和体形并没有发生变化,便找到美容院要求退货,遭拒。晋安区鼓山工商所介入调解,考虑到内衣已穿着近半年,而且陈女士已将外包装丢掉,手上只有银行转账的13000元凭证,商家最终同意退货并退还13000元。
(张莉 林帅 徐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