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东方早报
1996年8月,安徽省涡阳县大周庄发生一起命案,村民周继鼎一家五口深夜被砍,其女当场死亡。案发后,同村五个村民作为嫌疑人被警方抓捕。知情人称,此后因为“矛盾点多”等问题,阜阳市中院审委会已决定应宣告五人无罪。但因周继鼎在法院自杀,又使得案件重审,其中两名被告改判死刑。此案昨日经媒体报道后,安徽高院通过微博回应,将组织专门人员认真审查该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审查结果。
审委会一致定无罪
案发后,因被指与周继鼎家存在矛盾,同村村民周继坤、周家华、周在春、周正国、周在化作为嫌疑人被警方抓捕,随后检方提起公诉。
1998年10月6日,该案第一次开庭。五被告人当庭否认故意杀人,指侦查阶段存在刑讯逼供,并当庭亮看伤情。
因为“矛盾点多”,尤其是控方证人当庭翻证,否认目击,阜阳市中院审委会(涡阳县原属阜阳市)于1998年10月15日下午讨论了该案,“所有委员众口一词,这个案件应该无罪”。
当时担任该案审判长的巫继成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回忆,“我可以这样说,它是个冤案,当时审委会委员众口一词定无罪,连列席的副检察长也没话说。”
自杀事件逆转判决
但一天之后,周继鼎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逆转了这场判决。
1998年10月16日,周继鼎冲入巫继成的办公室,质问巫继成该案是否要宣告无罪,并突然掏出一个装有剧毒农药的小瓶子将农药喝了下去,阜阳市法院紧急将其送医抢救。
周继鼎在医院抢救三天后最终死亡。“人一死,麻烦就来了”,巫继成说,审委会开始重新讨论该案。
阜阳市中院审委会不得不重新复议该案,并改变原先决定:判处两人死刑、一人无期、两人15年有期徒刑。而安徽省高院的发回重审,也只是让阜阳市中院将判决降低一格:两人死缓、一人无期、两人15年有期徒刑。最终,安徽省高院二审裁定维持了这一判决。
对此,安徽高院昨日回应,因该案发生已近20年,现已责成相关部门立即调取该案全部卷宗,组织专门人员认真进行审查,相关审查结果出来后将及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