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51版:财道/过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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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餐资费未准确告知 用户追讨获赔1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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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4年7月2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套餐资费未准确告知 用户追讨获赔140元

 

N通讯员 陈昶晔 张莉 林帅 海都记者 徐丰

海都讯 套餐资费未被准确告知,消费者向通讯公司索讨“知情权”。7月13日,福州市民张先生去省外出差,外出之前曾拨打一通讯公司客服电话,咨询如果出省,套餐内赠送的上网流量、通话分钟数、短信包有没有什么变化。当时客服答复流量没有变化,通话分钟数有变化,建议开通寒暑期套餐。

之后张先生到外地不久,便发现自己使用的流量已超出套餐130M。他再次联系客服时,被告知自己所使用的手机套餐内包含省内流量2G和国内流量1G,消费者在省外只能使用1G的流量。张先生认为商家没有准确地告知套餐详情,且该通讯公司的流量提醒短信经常出现延期的情况,才导致自己产生了套餐之外的流量费。张先生要求该通讯公司减免相关费用,但交涉未果。

福州晋安区12315投诉台工作人员接诉后展开调查,12315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消法》相关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擅自增加项目或者提高标准,消费者不认同的,由经营者承担由此增加的全部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该通讯公司退还消费者1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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