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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严禁 严查教师收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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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4年8月1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通知并公布举报电话
六个严禁 严查教师收礼

 

N海都记者 李薇 实习生 张辉

海都讯 中秋节、教师节即将来临,省教育厅昨日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研究制定具体的落实方案和配套措施,着力形成教师不想收礼、不敢收礼、不能收礼的长效机制,纠正少数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严禁教师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教师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严禁教师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严禁教师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严禁教师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严禁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教育部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针对“六个严禁”开展监督检查,要抓住重要节假日和时间段,特别是教师节及学校开学、学生毕业等重要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对违规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要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给予开除处分,并撤销其教师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据悉,教育部统一监督举报电话是010-66092315、66093315,省教育厅监督举报电话为0591-87853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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