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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公民有权拒绝违规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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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居民电费等“附加费”质疑
财政部:公民有权拒绝违规收费

 

N新华

日前媒体曝光,我国“一年仅居民生活电费就‘附加’了270亿”的消息,而根据调查,“附加费”在我国水、电、成品油的价格中普遍存在。对此,记者采访了财政部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我国将清理规范民生资源“附加费”在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对于未列入财政部目录清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

收取标准征收者“不太清楚”

记者从国家电网“95598”热线了解到,目前,民生资源价格中的“代征附加”“代扣电费”等收费,多数属于地方政府或相关部委规章确立标准、水电供应企业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全国电价中就至少包括5类。

而由于目前多数居民缴纳水电费用时采取邮局、银行等代扣代缴,代缴机构开具的缴费单多数不显示具体的附加收费。海南、北京等地国家电网“95598”热线均表示,居民只有在提供户号或缴费卡号后,才告知“附加费”项目。即使可以说明“附加费”有哪些,但具体收取标准是多少“也不太清楚”。

财政部:公布多项收费目录

根据1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收费政策的透明度,对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实时对外公开,清单外的收费一律取消。

记者了解到,财政部官网近日已向社会具体公布了200多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财政部同时明确,对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财政部预算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还将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附加费﹄的诸多问题

电价中“城市公有事业附加”:以1度居民生活电价中1分至2分钱不等的“城市公有事业附加”为例,其缘于1963年发布的《关于征收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的几项规定》,距今超过50年,且最初只限于经国务院批准设市的城市,县镇一律不准征收。

煤价中的多项“附加费”屡次被清理,一些地方却屡次擅收,“小金库”十分顽固。据统计,涉及煤炭的“附加费”一度有几十种,包括矿业权价款、水土保持费、土地使用费、环境治理保证金、可持续发展基金、煤炭价格调节基金,乃至“占道费”。

“声音

备受居民诟病的“电老虎”、“水老虎”、“煤老虎”背后,一些收费形成的“小金库”往往是社会监督、预算公开的盲区。资源价格中的‘附加费’多数源自计划经济时代,标准也是政府部门定的,是非市场化的收费。“附加费”背后还事关整合部门利益。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

由于缺少收费的法律规定,“附加费”的法定化程度低。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刘尚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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