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闽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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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宁县人大常委会昨再表决 同意刑拘醉驾的人大代表
□锄报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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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12月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周宁县人大代表在上海醉驾 县人大常委会否决刑拘”追踪
周宁县人大常委会昨再表决 同意刑拘醉驾的人大代表

 

N海都记者 赵杨

海都讯上月27日,本报报道了“周宁县人大代表张裕明在上海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上海警方向周宁县人大常委会发函,提请批准对张裕明刑事拘留,周宁县人大常委会表决后未通过”一事,引发读者和网友热议。

昨日上午,周宁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再次提请许可对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张裕明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暂停其执行代表职务的议案》,许可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对张裕明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从即日起暂时停止其执行代表职务。

据了解,10月24日,周宁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提请许可对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张裕明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暂停其执行代表职务的议案》时,该议案未获通过。当时到会17名委员,表决结果为:赞成8票,反对1票,弃权8票。

此事在网络上发酵后,引发全国关注,周宁县人大倍感压力,随后主动联系了上海警方,由对方再次提请对周宁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张裕明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暂停其执行代表职务。周宁县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未透露昨日表决结果,仅表示,经过教育学习,人大常委会委员取得了比较一致的意见,通过了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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