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社会/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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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修广告牌成空中“炸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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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广告车”龟速又刺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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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12月2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LED“广告车”龟速又刺眼
福州市民驾车被闪眼,险发生刮蹭
装有LED广告屏的厢式货车行驶在路上
 

N海都记者 林新榕

海都讯 昨日下午,福州市民刘女士在晋安区福马路与福光南路交叉口附近,看见三辆安装LED广告显示屏的厢式货车,屏幕循环滚动广告内容,光线很强,十分刺眼,她开车跟在“广告车”边上险些发生刮蹭。她不明白为何这样改装的“广告车”可以在大街上行驶,希望交通执法部门能够加大纠察力度。

昨日下午,刘女士开车挨着这几部安装LED广告显示屏的厢式货车行驶,她发现,厢式货车除了车头位置,车子两侧都安装了LED显示屏,屏幕下方是约两平方米的广告橱窗,播出广告内容。LED显示屏上打出了红色亮光的广告字眼,光线很强,有些刺眼。

“在阴影位置停车时,觉得非常刺眼,眼睛瞬间被闪了几下看不清路况,差点就发生刮擦了。”刘女士很生气,这些“广告车”开得很慢,影响通行。

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卓文彬律师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的,不得影响安全驾驶;如果因为贴广告导致车身颜色改变,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由于刘女士没有拍到这三部“广告车”的车牌,记者无法查询到这几部改装后的货车是否经过交管部门的审批。但刘女士建议,交管部门应该加大纠察力度,规范此类“广告车”上路行驶,避免给其他司机带来安全隐患。

感谢刘女士提供线索并供图,奖励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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