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侯希辰 通讯员 鼓山综
海都讯 昨天凌晨1点多,福州晋安区鼓山派出所民警在远洋路设卡检查,突然有一辆小车停了下来。开车的男子王某找到民警一再要求酒精测试。经仪器检测,王某体内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5毫克,属于酒驾。随后,民警依法对王某作出罚款1000元、扣12分、暂扣驾驶证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