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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找情夫 敲诈丈夫两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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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5年3月2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妻子找情夫 敲诈丈夫两万多
敲诈夫妻共同财产是否犯罪,法律界有分歧
 

N海都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徐晋雄

海都讯 莆田仙游女子小丽婚前就与有妇之夫的同事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结婚后不久,她怀疑自己的丈夫也出轨了。为了自己将来的生活有保障,小丽便伙同情夫蔡某以黑帮名义威胁丈夫索要财物2.4万元。目前,检察机关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小丽和蔡某提起公诉。

本案中,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威胁郑某并强行索取2.4万元财物,其行为涉嫌敲诈勒索罪并无异议。但对于小丽伙同他人敲诈丈夫财物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出现了意见分歧。

城厢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认为,小丽伙同他人在丈夫郑某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威胁等非法手段强行索要夫妻共同财产,侵犯了郑某对涉案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已超出了民事法律的调控范围。同时,蔡某接受小丽的提议后共同商量并实施犯罪,倘若认为蔡某应对全案2.4万元负责,而小丽仅对部分犯罪数额负责,显然有违刑法对共同犯罪按全部罪行处理的规定及平等使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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