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7版:城事/综合
3上一版  下一版4
 
外地客掉银行卡的哥送到火车站
榕多数游泳馆允许老人进入
坐出租车 被找游戏币
利用网络平台兑换游戏币与现金 福安一团伙被起诉
特战精英“魔鬼训练”
□简讯
因店面归属起纠纷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3月2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利用网络平台兑换游戏币与现金 福安一团伙被起诉

 

N海都记者 涂明 通讯员 王胄 雷华龙

海都讯 近日,福安法院受理一起涉案赌资达7亿余元的赌博案:一伙人利用互联网棋牌游戏平台,为参加赌博的人员提供游戏币与现金之间的兑换,并低买高卖获利达900余万元。

福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1年10月至2014年5月20日期间,谢某伟、谢某萍、温某锋先后在福州市大利嘉城旁小区内、南平市顺昌县火车站旁、泉州市晋江市池店镇南天裕景小区2号楼302室等地租赁场所,购买电脑、雇佣人员,利用互联网上的“飞五”棋牌游戏等游戏平台,为参加赌博的人员提供游戏币与现金之间的互相兑换,吸引全国各地11455人次参赌,涉案赌资金额7亿余元,并通过高卖低买游戏币的方式每百元从中获取2元至5元的盈利,共计非法获利900多万元。

其间,谢某华、谢某萍雇佣了兰某荣、周某负责联系参赌人员和收取参赌人员购买游戏币的赌资,雇佣了乐某华、兰某文负责参赌人员用游戏币兑换现金时使用网银将钱转账至赌徒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检方认为,谢某伟、谢某萍等人利用互联网游戏平台进行游戏币买卖,将游戏变成赌博,并以此为业,应以赌博罪追究7名被告人刑事责任。目前,此案尚未宣判,福安法院正作进一步审理。

 
3上一篇  下一篇4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