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于3月31日上午闭幕。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尤权主持会议。常委会副主任徐谦、陈桦、苏增添、张广敏、陈伦、邓力平、刘群英、黄琪玉、潘征,秘书长牛纪刚和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省长李红,省法院院长马新岚、省检察院检察长何泽中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在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本省有关地方性法规规定的决定等。
会议表决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免职的政府组成人员名单、决定任免的政府组成人员名单、免职的审判人员名单和免职的检察人员名单、批准任免的检察人员名单。
(福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