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闽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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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万的货物寄丢了只能赔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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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锄报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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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7月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8万的货物寄丢了只能赔300元?

 

N海都记者 陈钟兰

海都讯 福州的吴女士,在鼓楼区津泰路经营一家服装店,主营一个意大利品牌的高端服装。5月3日,她通过福州(上海)远通物流有限公司,将一批共30件、价值8万元的服装,寄往上海。但过了快一个月,上海分店却没收到,在与物流公司沟通后,被告知服装寄丢了。

吴女士说,货物丢了以后,物流公司虽承诺会积极寻回,但又过了一个多月仍无结果,从吴女士出示的货物托运单上,记者看到上面最后一条写着:托运人要对贵重货物办理保险,价值大于300元/件的货物视为贵重货物,凡是无保险、无保价运输的货物发生丢失,最高按300元/件赔偿。

记者随后联系了福州(上海)远通物流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张先生说,接到吴女士的反映,他们第一时间与运送车队联系,通过排查得知吴女士的货物在寄送过程中,混到另外一家服装公司的退货里,而该服装公司已将这些退货入了仓库,所以要等他们重新出仓,才能找到吴女士的东西,他们已让其加快查找进度。张先生坦言,在没有保价的情况下,若最终无法找到吴女士的货物,只能按照托运单上规定的300元赔偿。

记者随后咨询了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的佘雷律师。佘律师说,货物丢失后,寄送方只要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货物的实际价值,即可要求物流公司照价赔偿。不过,他提醒,举证责任在寄送方,往往比较困难,所以建议市民在寄送贵重物品时,最好进行保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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