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质监局获悉,即日起至2012年1月15日,我省质监部门将在全省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流通环节,对瓶(桶)装饮用水、腐竹、豆腐及豆制品、调味品、糕点、罐头、饮料、肉制品、皮蛋、酒类、粮食复制品、小麦粉、食用植物油、大米、婴幼儿配方乳粉等15种食品组织开展“餐桌污染”专项监督抽查。
(王钊 任劭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