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林可 通讯员 张莉 付严
本报讯 福州消费者施女士收到福马路国际家具城一沙发店运来的万元定制沙发皮套,但沙发皮套怎么看都不如样品,昨日在福州晋安工商部门调解下,施女士获商家减价3500元。
施女士家的沙发经使用两年后色泽变淡、出现破损,几天前,施女士决定到福马路国际家具城一沙发店挑一套新的。该家具店的一套样品让她很满意,由于是老客户,商家表示施女士沙发骨架不用换,可以7500元的价格给她旧沙发换上跟店里样品一样的皮外套,施女士接受了商家的建议。几天后,商家上门搬旧沙发时,提出需再加价2500元,施女士再次接受了商家的建议,双方签了订货单,货单注明商家定制皮质编号9626,总价10000元,施女士付定金2500元。
12月5日,施女士接到通知去店里看货,却发现自家沙发新包装的皮与样品出入很大:样品是亚光的,而商家给自己做的却是亮光,样品的皮质摸起来手感更好。
施女士认为交货与约定的不一致,是商家违约,要求退货。在遭到商家拒绝后,昨日,施女士向福州晋安区工商局申诉。接诉后,工商人员当即向商家了解情况,商家解释说,给施女士做的是同一个型号的皮,只是批次不同,不同批次的皮,即使同一个型号,也难免存在不同之处。经协商,商家主动减价3500元,消费者接受已经做好的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