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通讯员 蔡冠清 姚斯雅 本报记者 蔡学伟
本报讯 11月12日,家住莆田城厢区口岸小区的王女士,到城厢区的“文献路超市”选购菜刀。由于刀具的样品是用磁铁吸在展板上的,她在取刀时,被展板上掉下的一把带尖刃的刀具刺中了右手背,顿时血流如注。
王女士随后被送到医院,伤口缝了三针。从医院出来后,她来到超市要求赔偿。超市却以王女士自己不小心为由,拒绝赔偿要求。王女士只得向当地工商部门求助。
城厢区工商局12315投诉台当即派人赶到现场了解情况,执法人员认为超市放置刀具的方法存在安全隐患,且没有警示标识,应该对此负责。经过调解,超市向王女士支付了医药费300元。